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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4號)
2025-11-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4號)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
招募說明書
(2025年第4號)
基金管理人: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據2021年6月21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
監(jiān)會”)《關于準予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
[2021]2091號)進行募集。
2、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
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
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
風險。
3、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
投資者根據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
投資中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職業(yè)道德風險、流動性風險、合規(guī)性
風險、本基金特定投資策略帶來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
其預期的風險和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在國內市場尚處發(fā)展初期,具有
低流動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與基金
資產密切相關,因此會受到特定原始權益人破產風險及現金流預測風險等的影響;
當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將需要面對臨時調整
持倉的風險;此外當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發(fā)行人、管理人、托管人等出現違規(guī)違
約時,本基金將面臨無法收取投資收益甚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若投資,可能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
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相關的風險。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
有關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
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
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可能面臨市場風險、
流動性風險、基差風險、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
4、本基金以1.00元發(fā)售面值募集基金份額,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
基金投資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份額凈值低于初始面值。
5、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本招
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
承擔投資風險?;鸬倪^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鸸芾砣斯芾淼钠渌?
金的業(yè)績并不構成新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
“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
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10月9日,有關財務數據截止日為
2025年9月30日,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25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本基金托管人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復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4
第二部分釋義...............................................................................................................................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2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9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0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41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56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57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63
第十三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65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6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9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76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79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8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86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104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27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129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131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132
第一部分緒言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或
“本招募說明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
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定》”)以及《富
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據本
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
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鸷贤羌s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
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富榮福耀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
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
告》
8、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
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
日實施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
定》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
出的修訂
12、《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
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5、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6、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7、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18、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包括其不時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使
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19、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0、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21、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2、銷售機構:指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
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
協(xié)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3、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4、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怯洐C構為富榮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5、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6、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基金份額
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28、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0、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
開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4、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5、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6、《業(yè)務規(guī)則》:指《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是規(guī)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7、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8、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9、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
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0、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1、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2、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3、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
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
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4、元:指人民幣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
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6、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款項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7、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48、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49、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0、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
“規(guī)定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
露網站)等媒介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52、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xié)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
交易的債券等
53、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
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
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4、基金份額類別:指根據認購/申購費用、贖回費用、銷售服務費用收取
方式的不同將本基金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各基金份額類別分別設置代碼,
并分別計算和公告基金份額凈值
55、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不從本類
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類

56、C類基金份額:指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而不收取認購/
申購費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類別
57、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8、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及其更新
59、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60、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以上釋義中涉及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規(guī)則的內容,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規(guī)則修訂后,
如適用本基金,相關內容以修訂后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規(guī)則為準。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橫瀝鎮(zhèn)匯通二街2號3110房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八卦四路52號安吉爾大廈24層
法定代表人:王亦偉
成立時間:2016年1月25日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聯系人:郭鑫
聯系電話:0755-84356796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出資比例
廣州科技金融創(chuàng)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50%
深圳嘉年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45.1%
湖南省典勤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4.9%

二、主要成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王亦偉先生,董事長,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經濟學學士。歷任廣州大學城投資
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部部長,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財富管理事業(yè)部區(qū)域管理
中心總監(jiān),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計劃發(fā)展部部長、投資發(fā)展部部長,
廣州市城投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黨支部書記、董事、董事長,廣州新中軸建設
有限公司財務總監(jiān)、董事長、法人代表,中國文化產業(yè)投資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廣州城恒城市更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F任廣州產業(yè)投資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廣州市城投投資有限公司董
事,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
人。
楊小舟先生,董事,大連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歷任交通銀行沈陽分行國際
部國際結算員、信貸科科長、中信銀行沈陽皇姑支行副行長、廣發(fā)銀行南湖支行
行長、廣發(fā)銀行沈陽直屬支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行長兼黨委書記、廣發(fā)銀行沈
陽分行行長兼黨委書記、廣發(fā)銀行深圳分行行長兼黨委書記、富榮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長。現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首席信息官。
趙宏偉先生,董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歷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證券
律師、當代北方(北京)投資有限公司總裁、黑龍江北美工業(yè)大麻科技有限公司
總裁,廣州產業(yè)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法務風控部總經理,
廣州產業(yè)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廣州基金國際股權投資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現任穗甬控股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富
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濤先生,董事,上海交通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yè)碩士?,F任深圳
市億爾德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執(zhí)行董事;微愿數智(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執(zhí)行董事;深圳市盈投榮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深圳市嘉年
印務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盈實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盈致未來文創(chuàng)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益德置業(yè)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盈投科技控股集團有
限公司總經理、董事;深圳市銘嘉達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理得文化發(fā)
展有限公司董事;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安吉爾飲水產業(yè)集
團有限公司董事;昊華化工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嘉年實業(yè)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深圳市盈投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紹興安吉爾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銀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潤豐不動產運營服務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樂百氏健康飲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深圳市安吉爾飲水事業(yè)發(fā)展有限公
司董事;深圳市益景德實業(yè)有限公司董事;樂百氏(成都)飲用水有限公司董事;
樂百氏(廣東)飲品有限公司董事;樂百氏(沈陽)飲品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樂百氏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樂百氏(廣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久豬
電子有限公司監(jiān)事;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余關健先生,獨立董事,西南財經大學工業(yè)經濟碩士研究生。曾任中國銀行
深圳分行信貸處處長、中國銀行深圳分行風險管理處處長、深圳賽格、深圳特發(fā)
集團董事、邦信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總經理、對外貿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廣東省分公司總經理、大業(yè)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沈陽
公用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東銀實業(yè)(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金田股份有
限公司獨立董事、申科滑動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F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獨立董事。
劉寶瑞先生,獨立董事,歷任中國人民銀行寶坻支行會計、中國農業(yè)銀行天
津分行人力資源部副處長、中國農業(yè)銀行天津分行國際業(yè)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中國農業(yè)銀行天津分行資金計劃處處長、深圳發(fā)展銀行總行行長助理、副行長、
黨委委員,中國金融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湖南銀行獨立董事,深圳青石
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現任深圳冠領融科服務有限
公司董事,天津銀行監(jiān)事、深圳和石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經理,深圳泰和瑞銀金融配套服務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北京
雍和瑞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深圳
雍和瑞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經理,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
張剛先生,獨立董事,內蒙古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曾任內蒙古大學教
師、北京王玉梅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建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寧夏中銀絨業(yè)股
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F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富榮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獨立董事。
2、監(jiān)事會成員
基金管理人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兩名,其中一名為職工監(jiān)事。
馮曉霖女士,監(jiān)事,碩士。曾任深圳市嘉霖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法務,現任盈
投科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務主管、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
魏麗紅女士,職工監(jiān)事,大?!,F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職工監(jiān)事。
3、高級管理人員
楊小舟先生,總經理、兼任首席信息官,大連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歷任交
通銀行沈陽分行國際部國際結算員、信貸科科長、中信銀行沈陽皇姑支行副行長、
廣發(fā)銀行南湖支行行長、廣發(fā)銀行沈陽直屬支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行長兼黨委
書記、廣發(fā)銀行沈陽分行行長兼黨委書記、廣發(fā)銀行深圳分行行長兼黨委書記、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F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首席信息官。
史克新先生,副總經理,EMBA碩士。歷任珠海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
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審計師,北大方正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興安證券東莞營業(yè)
部總經理,深圳麗晶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監(jiān)事長、
審計部總經理,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紀管
理總部總經理,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互聯網創(chuàng)新專項辦公室總經理等?,F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
深圳分公司總經理。
邱張斌先生,督察長,西安交通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歷任深圳中天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員,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主管,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部執(zhí)行總監(jiān),大成創(chuàng)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
理兼監(jiān)察稽核與風險管理部總監(jiān),前海聯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中天國富
證券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兼法律合規(guī)部總經理。現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鄭宇光先生,總經理助理,上海交通大學MBA碩士。歷任平安資產管理有限
責任公司交易部/投資管理部經理,太平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資
經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專戶管理部投資經理,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資經理、總監(jiān)助理,長江證券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經理,
上海勤遠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量化研究總監(jiān)基金經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專戶投資部副總監(jiān),固收投資部基金經理、總監(jiān)?,F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總經理助理。
趙睿楊女士,總經理助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碩士研究生。歷任合生
創(chuàng)展集團有限公司集團財務與投資中心上市核算管理師、投資分析副經理,慧富
恒泰(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融資一部總經理,北信瑞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市場部高級經理、市場部總監(jiān)助理、渠道部副總監(jiān)、渠道部總監(jiān)、專戶機構部總
監(jiān)、市場總監(jiān)、公司總經理助理?,F任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任
北京分公司總經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李響先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碩士研究生。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
級程序員、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資部研究員。曾就職于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曾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絕對收益部投資經理、基
金經理、天元量化投資部基金經理、權益投資部副總監(jiān)、基金經理?,F任富榮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5年08月06日
起任職)。
歷任基金經理:黃祥斌(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3年7月31日)、鄧
宇翔(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李黃海(自2023年12月
12日至2025年08月11日)。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職務
楊小舟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公司總經理、兼任首席信息官。
鄭宇光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公司總經理助理。
郎騁成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研究部總經理、權益投資部總經理、專
戶投資經理、基金經理。
吳敏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固定收益部總經理。
孟亞強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權益投資部副總經理、基金經理。
李延崢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投資決策委員會秘書、研究部總經理助
理、基金經理。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
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
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
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及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
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
資料,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
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
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
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
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
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行為,并承諾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
為的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風
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fā)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為的發(fā)生;
4、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
5、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其他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從事的行為。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
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
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4、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風險控制目標
(1)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2)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章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3)建立符合現代企業(yè)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科學合理的決策機
制、執(zhí)行機制和監(jiān)督機制;
(4)將各種風險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保障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和經營目標的全
面實施,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
(5)建立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系統(tǒng),保障業(yè)務穩(wěn)健運行,減輕或規(guī)避各種
風險對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和經營目標的干擾。
2、建立風險控制制度應遵循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覆蓋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和各級
人員,并滲透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huán)節(jié);
(2)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組織體
系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fā)點;
(3)獨立性原則:公司風險控制的檢查、評價部門應當獨立于風險控制的
建立和執(zhí)行部門;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和監(jiān)察稽核部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
權威性,負責對公司各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評價和檢查;
(4)有效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部門的規(guī)章,
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成為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動指南;執(zhí)行風險控制制度不能
存在任何例外,公司任何員工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guī)章的權力;
(5)適時性原則:內部風險控制應隨著公司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針、經營理
念等內部環(huán)境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度等外部環(huán)境的改變及時進行相
應的修改和完善;
3、風險控制體系
(1)風險控制制度體系
公司風險控制制度體系由三個不同層次的制度構成:第一個層次是公司章程、
內部控制大綱;第二個層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個層次是部門管理制度及各項
業(yè)務規(guī)則。
(2)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風險控制組織體系包括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公司董事會層面對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各類風險進行預防和控
制的組織,主要是通過董事會下設的風險控制委員會和督察長來實現的。
①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并批準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檢查
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公司出現的風險問題和存在的風險隱患進
行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對重大關聯交易進行審
計;指導經理層所設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董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②督察長履行的職責包括對基金運作、內部管理、制度執(zhí)行及遵規(guī)守法情況
進行內部監(jiān)察、稽核;就以上監(jiān)察、稽核中發(fā)現的問題向公司經營管理層通報并
提出整改和處理意見;定期向風險管理委員會提交工作報告;發(fā)現公司的違規(guī)行
為,應立即向董事長和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第二層次:公司經營管理層包括風險控制委員會、監(jiān)察稽核部及各職能部門
對經營風險的預防和控制。
①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公司各業(yè)務部門提出的風險管理和控
制問題,決定公司相應的風險管理和控制政策;就公司經營和受托資產投資運作
中存在的風險及風險隱患,向公司相關部門提出整改要求;決定公司重大風險事
件的處理方案;總結、安排風險管理和控制工作,研究、評估新出現的風險因素;
評估新產品、新業(yè)務的合規(guī)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重大風險,確保公司各
項業(yè)務符合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要求、公司制度及受托資產合同的規(guī)定;審批基金投
資的關聯方證券名單和關聯交易;風險管理委員會認為其他需關注的事項。
②監(jiān)察稽核部的主要職責是在督察長的領導下,組織和協(xié)調公司內部控制制
度的編寫、修訂工作,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合規(guī)、完善;檢查公司內部控制制
度和業(yè)務流程的執(zhí)行情況,出具監(jiān)察稽核報告;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管理;調查
基金及其他類型產品的異常投資和交易以及對違規(guī)行為的調查;負責公司的法律
事務、合規(guī)咨詢、合規(guī)培訓、離任審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對自身工作中潛在風險的自我檢查和控制,
各業(yè)務部門作為公司風險控制的具體實施單位,應在公司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礎上,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業(yè)務管理規(guī)定、操作流程及內部控制規(guī)定并嚴
格執(zhí)行。
4、關于授權、研究、投資、交易等方面的控制點
(1)授權制度
公司的授權制度貫穿于整個公司業(yè)務。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和經營管理層
必須充分履行各自的職權,健全公司逐級授權制度,確保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貫
徹執(zhí)行;各項經營業(yè)務和管理程序必須遵從管理層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經辦人員的
每一項工作必須是在業(yè)務授權范圍內進行;公司重大業(yè)務的授權必須采取書面形
式,授權書應當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
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應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2)研究業(yè)務
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不受任何部門及個人的不正當影響;建立嚴密
的研究工作業(yè)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
研究部門根據投資產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建立研
究與投資的業(yè)務交流制度,保持暢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不斷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資業(yè)務
基金投資應確立科學的投資理念,根據決策的風險防范原則和效率性原則制
定合理的決策程序;在進行投資時應有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并應建立與所授權
限相應的約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嚴格的投資禁止和投資限制制度,保證基金
投資的合法合規(guī)性;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將重點投資限制在一定的風
險權限額度內;對于投資結果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yè)績評價體系。
(4)交易業(yè)務
實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指令通過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監(jiān)測系統(tǒng)、預警系
統(tǒng)和交易反饋系統(tǒng),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交易部應對交易指令進行審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記錄應完善,并及時進行反
饋、核對和存檔保管;建立科學的投資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5)基金會計核算
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業(yè)務的要求建立會計制度,并根據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
計系統(tǒng),對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戶獨立建賬,獨立核算;通過復核制度、憑證制
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會計措施真實、完整、及時地記載每一筆業(yè)務
并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業(yè)務核算;建立會計檔案保管制度,確保檔案真實完整。
(6)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設立
了信息披露負責人,并建立了相應的程序進行信息的收集、組織、審核和發(fā)布,
加強對信息的審查核對,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對信息披露
的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方法。
(7)監(jiān)察稽核
公司設立督察長。督察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報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指定的機
構備案,并向董事會負責。督察長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職責,可
以列席公司任何相關會議,調閱公司任何相關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門對所
提出的問題提供有關材料和做出口頭或書面說明;行使中國證監(jiān)會賦予的其他報
告權和監(jiān)督權。
公司設立監(jiān)察稽核部,開展監(jiān)察稽核工作,并保證監(jiān)察稽核部的獨立性和權
威性。公司明確了監(jiān)察稽核部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配備了充足的人員,嚴
格制訂了監(jiān)察稽核工作的專業(yè)任職條件、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監(jiān)察稽核部強化
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
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充分重視和支持監(jiān)察稽核工
作,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5、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內控結構,完善內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內控結構,高管人
員具有明確的內控分工,確保各項業(yè)務活動有恰當的組織和授權,確保監(jiān)察活動
的獨立進行,并得到高管人員的支持。
(2)建立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內控機制: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做到
基金經理、投資經理分開,研究、決策分開,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門、不
同崗位之間的制衡機制,從制度上減少和防范風險。
(3)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使每個員工都明
確自己的任務、職責,并及時將各自工作領域中的風險隱患上報,以防范和減少
風險。
(4)建立風險分類、識別、評估、報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風險管理委員
會,使用適合的程序,確認和評估與公司運作有關的風險;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風
險報告程序,對風險隱患進行層層匯報,使各個層次的人員及時掌握風險狀況,
從而以最快速度做出決策。
(5)建立有效的內部監(jiān)控系統(tǒng):建立了足夠、有效的內部監(jiān)控系統(tǒng),如計
算機預警系統(tǒng)、投資監(jiān)控系統(tǒng),能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全面和實時的監(jiān)控。
(6)使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采取數量化、技術化的風險控制手段,
建立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場風險,以便公司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
對風險進行分散、控制和規(guī)避,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7)提供足夠的培訓:制定了完整的培訓計劃,為所有員工提供足夠和適
當的培訓,使員工明確其職責所在,控制風險。
6、基金管理人承諾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并承諾將根據市
場環(huán)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fā)展不斷完善合規(guī)控制。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泰海通證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朱健
成立時間:1999年8月18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jiān)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jiān)機構字[1999]77號
組織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冊資本:人民幣17,629,708,696元整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511號
聯系人:叢艷
通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qū)新閘路669號博華廣場19樓
聯系電話:021‐38917599
本集團是中國證券行業(yè)長期、持續(xù)、全面領先的綜合金融服務商。本集團跨
越了中國資本市場發(fā)展的全部歷程和多個周期,歷經風雨,銳意進取,始終屹立
在資本市場的最前列,資本規(guī)模、盈利水平、業(yè)務實力和風險管理能力一直位居
行業(yè)領先水平。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擁有6家境內子公司和1家
境外子公司,并在境內設有37家證券分公司和346家證券營業(yè)部。
2、主要人員情況
國泰海通證券設資產托管部,下設市場管理組、產品管理組、投資績效分析
組、托管中心、非公募運營服務中心、公募運營服務中心、國際運營組、客戶服
務組、數據運行組、系統(tǒng)運行組、合規(guī)風控組、規(guī)劃管理組、人力資源組13個
職能組及大灣區(qū)業(yè)務部,在北京、上海、深圳設有辦公場所,共有員工200余人。
部門團隊人員平均從業(yè)年限5年以上,估值、風控等核心崗位人員具備10年以
上大型托管行、基金公司相關工作經驗。
3、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國泰海通證券已取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可為各類公開募集基金、非公
開募集基金提供托管服務。國泰海通證券堅守“誠信專業(yè)、質量為本”的服務宗
旨,通過組建經驗豐富的專業(yè)團隊、搭建安全高效的業(yè)務系統(tǒng),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提供值得信賴的托管服務。國泰海通證券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以來,廣
泛開展了公募基金、基金專戶、券商資管計劃、私募基金等基金托管業(yè)務,與易
方達、華泰柏瑞、嘉實、華夏、建信、天弘、富國、華安等多家基金公司及其子
公司建立了托管合作關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托管與基金服務業(yè)務規(guī)模
逾30,000億元,其中,托管公募基金規(guī)模逾2,000億元,繼續(xù)排名證券行業(yè)第1
位,托管公募基金逾70只,產品類型涉及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等,專業(yè)的服務和可靠的運營獲得了
管理人的一致認可。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保障業(yè)務合法合規(guī)、資產托管部規(guī)章制度
健全與有效執(zhí)行。通過對托管業(yè)務風險進行識別、評估與管理,確保托管業(yè)務穩(wěn)
健運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1)公司董事會是公司風險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對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負
有最終責任。公司董事會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審議風險管理的總體目標、
基本政策,評估重大決策的風險和重大風險的解決方案。
(2)公司經營管理層對公司全面風險管理承擔主要責任。公司經營層設立
合規(guī)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對公司經營風險實行統(tǒng)籌管理,對風險管理重大事項進
行審議與決策。
(3)履行風險管理職責的部門包括風險管理部、法律合規(guī)部、集團稽核審
計中心等專職履行風險管理職責的部門,以及計劃財務部、信息技術部、營運中
心等其他履行風險管理職責的部門。
(4)資產托管部設置合規(guī)風控組,負責牽頭制定本部門風險管理規(guī)章制度,
分析報告部門整體風險管理狀況,評估檢查風險管理執(zhí)行情況并提出改進建議,
抓住關鍵風險,協(xié)助業(yè)務運營崗位進行專項化解,監(jiān)督風險薄弱環(huán)節(jié)的整改情況。
同時部門設置風險評估及處置小組,由資產托管部負責人及各小組負責人組成,
負責對重大風險事項進行評估、確定風險事件的處理意見、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等
事項。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
辦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
套嚴密、高效的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規(guī)章制度,確?;鹜泄軜I(yè)務運行的規(guī)范、安
全、高效,包括《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托管業(yè)務管理辦法》、《國泰海
通證券資產托管部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辦法》、《國泰海通證券資產托管部稽核監(jiān)
控管理辦法》、《國泰海通證券資產托管部突發(fā)事件與危機處理規(guī)程》、《國泰海通
證券資產托管部保密管理辦法》、《國泰海通證券資產托管部資產保管規(guī)程》、《國
泰海通證券資產托管部檔案管理辦法》等,并根據監(jiān)管要求和基金托管業(yè)務的發(fā)
展不斷加以完善。
基金托管人通過基金托管業(yè)務各環(huán)節(jié)風險的事前提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
的動態(tài)管理過程來實施內部風險控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確?;鹭敭a完整與
獨立;實行辦公場所多重門禁管理,并配備錄音和錄像監(jiān)控系統(tǒng);配備獨立的托
管業(yè)務技術系統(tǒng)并進行防火墻設置;崗位設置權責分明,通過崗位設置和適當授
權等措施有效實施相互制衡;關鍵業(yè)務環(huán)節(jié)設置經辦復核機制,建立嚴格有效的
操作制約體系;深入進行職業(yè)道德教育,樹立風險管理是首要核心競爭力的理念,
培養(yǎng)部門全體員工的風險防范和保密意識;配備專門的稽核監(jiān)控崗對基金托管業(yè)
務運行進行檢查、評價,以保障基金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監(jiān)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的約定,對投資范圍、
投資比例、投資限制等進行嚴格監(jiān)督,及時提示管理人違規(guī)風險,并按要求向證
監(jiān)會報告。在日常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huán)節(jié)中,對基金
管理人發(fā)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開支情況、基金的申購資金的到賬與贖回資金的劃付、基
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2、監(jiān)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約定
的,應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時核對確認并
進行調整?;鹜泄苋擞袡嚯S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
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根據
要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
1、直銷機構: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注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橫瀝鎮(zhèn)匯通二街2號3110房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八卦四路52號安吉爾大廈24層
法定代表人:王亦偉
電話:0755-84356629
傳真:0755-83230902
客服電話:4006855600
網址:www.furamc.com.cn
2、其他銷售機構:
具體名單詳見基金管理人官方網站。
二、登記機構
名稱: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橫瀝鎮(zhèn)匯通二街2號3110房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八卦四路52號安吉爾大廈24層
法定代表人:王亦偉
聯系人:黃文飛
電話:0755-84356604
傳真:0755-83230787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經辦律師:劉佳、黃麗華
聯系人:劉佳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國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辦公地址:中國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法定代表人:毛鞍寧
電話:+86 10 58153000
傳真:+86 10 85188298
簽字注冊會計師:吳翠蓉高鶴
聯系人:吳翠蓉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關規(guī)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21年6月21日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1]2091號文
準予注冊募集。本基金于2021年11月26日起通過各銷售機構向社會公開募集,截
至2021年12月23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發(fā)售公
告的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募集結果符合有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
27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xù)并已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期
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在當10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網點將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網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
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
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
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
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
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已于2022年1月25日開始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
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
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該類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基金份額
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
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投
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
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
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在規(guī)
定的時間內全額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
購生效?;鸱蓊~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
投資人T日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
款項。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時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
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遇證券、期貨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行數據交換
系統(tǒng)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時,
贖回款項順延至前述影響因素消除的下一個工作日劃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業(yè)務辦理時間進
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
介上公告。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
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
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售網點
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立或無效,則
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申購、贖回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的確認
結果為準。對于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
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依法對上述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時間進行調整,并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
介上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數量限制
1、投資人申購A類基金份額,首次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元,追加
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投資人申購C類基金份額,首次單筆最低申
購金額為人民幣1.00元,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各銷售機構在
不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最低申購金額和追加最低申
購金額和追加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具體以銷售機構公布的為準。
2、每個基金交易賬戶最低持有基金份額余額為1份,若某筆贖回導致單個基
金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3、本基金目前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規(guī)
定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量限制,具體規(guī)定見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
公告。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
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袑嵄Wo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具
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
額的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
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用、贖回費用
1、申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申購均采用金額申購方式,申購費率如下
表。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A類基金份額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M<100萬元 1.50%

100萬元≤M<300萬元 1.00%
300萬元≤M<500萬元 0.60%
M≥500萬元 1000元/筆
C類基金份額
申購費率為零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
金資產,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
費用。
2、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基金份額持有期限遞減,
費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額期限(Y) A類份額贖回費率 C類份額贖回費率
Y<7日 1.50% 1.50%
7日 ≤ Y < 30日 0.75% 0.50%
30日 ≤ Y <180日 0.50% 0
Y≥180日 0 0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
份額時收取。
就A類基金份額,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
金財產;對持續(xù)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75%
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xù)持有期不少于3個月但少于6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總
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就C類基金份額,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上述
未納入基金財產的贖回費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注:1個月按30
日計算,3個月按90日計算,以此類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
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
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基金合同約定及基金持有人利益
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
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對基金投
資者適當調低基金銷售費用。
七、A類基金份額與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A類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方式:
(1)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2)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費用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上述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且該申購申請被全額
確認,對應的申購費率為1.5%,假定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
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50,000/(1+1.5%)=49,261.08元
申購費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購份額=49,261.08/1.0500=46,915.31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
額凈值為1.0500元,可得到46,915.31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方式: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上述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5,0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且該申購申請被
全額確認,假定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30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份額=5,000,000/1.2500=4,000,000.00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申購當日C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2500元,可得到4,000,000.00份C類基金份額。
3、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贖回總額=贖回份額×T日該類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
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1:某投資者贖回10,000份A類基金份額且持有時間為3個月,贖回費率
為0.5%,假設贖回申請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可得到的贖回金額
為:
贖回總額=10,000×1.0680=10,680.00元
贖回費用=10,680.00×0.5%=53.40元
贖回金額=10,680.00-53.40=10,626.60元
即:投資者贖回10,000份A類基金份額且持有時間為3個月,假設贖回申請
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10,626.60元。
例2: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20日,對應
的贖回費率為0.5%,假設贖回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
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10,000×1.0680=10,680元
贖回費用=10,680×0.5%=53.40元
凈贖回金額=10,680-53.40=10,626.60元
即: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20日,假設贖回
當日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0,626.60
元。
4、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和公告兩類
基金份額凈值和兩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本基金兩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
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
證監(jiān)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申購與贖回的登記業(yè)務
1、投資人申購基金成功后,在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
登記權益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投資者自T+2日(含該日)后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2、投資人贖回基金成功后,在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
辦理扣除權益的登記手續(x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
但不得實質影響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并最遲于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九、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及處理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
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
對基金業(yè)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
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金
銷售系統(tǒng)、登記系統(tǒng)或基金會計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
9、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本基金的總規(guī)模限額、單
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8、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
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
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
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十、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管
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
理人應按規(guī)定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
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
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
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
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一、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
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
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
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
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
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
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
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
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
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
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
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
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
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若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
20%以上的贖回申請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權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超過上
一日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那部分贖回申請進行延期辦理,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
其余贖回申請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前段“(1)全額贖回”或“(2)部分延期
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理。但是,如該基金份
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則其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
撤銷。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
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
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
說明書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
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介
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3、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基金管理人應提前1個工作日在規(guī)定媒介刊
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在重新開始辦理申購或贖回的開放日公告最
近1個工作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十三、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
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
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
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
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
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
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
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
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
售機構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
規(guī)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
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投資
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七、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和質押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
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鸱蓊~被凍結的,被凍
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
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業(yè)務,在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將制
定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
十八、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
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
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在規(guī)定媒介
公告相關的業(yè)務規(guī)則,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
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
部分的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對行業(yè)及公司深入的研究分析,精選優(yōu)質上市公司,在嚴格控制風
險和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力爭實現基金
資產的長期穩(wěn)健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
票(含主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
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
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
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yè)存單、銀
行存款(包括協(xié)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
國債期貨、股票期權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參與融資業(yè)務。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每個交易
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以后,基金
保留的現金或投資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
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股
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
本基金在資產配置上采取相對穩(wěn)健的策略,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大類
資產配置,根據對宏觀經濟、市場面、政策面等因素進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分析
研究,根據各類資產不同的預期風險收益比來確定組合中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
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2、股票投資策略
(1)行業(yè)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分析以下因素,對各行業(yè)的投資價值進行綜合評估,從而確定并
動態(tài)調整行業(yè)配置比例。
1)行業(yè)景氣度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國家相關產業(yè)政策、規(guī)劃動態(tài),并結合行業(yè)數據持續(xù)跟蹤、
上下游產業(yè)鏈深入進行調研等方法,根據相關行業(yè)盈利水平的橫向與縱向比較,適
時對各行業(yè)景氣度周期與行業(yè)未來盈利趨勢進行研判,重點投資于景氣度較高且具
有可持續(xù)性的行業(yè)。
2)行業(yè)競爭格局
本基金主要通過密切跟蹤行業(yè)進入者的數量、行業(yè)內各公司的競爭策略及各公
司產品或服務的市場份額來判斷公司所處行業(yè)競爭格局的變化,重點投資于行業(yè)競
爭格局良好的行業(yè)。
(2)個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積極進行行業(yè)配置的基礎上,通過定量篩選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
來分析和選擇具有良好風險收益比的品種。
首先根據定量指標進行初選,主要依據盈利能力(凈資產收益率、銷售毛利率、
銷售凈利率、EBITDA/主營業(yè)務收入等)、成長性(主營業(yè)務收入增長率、營業(yè)利潤
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銷售毛利率增長率、每股收益增長率等)、現金流狀況(經
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現金購銷比率、營業(yè)現金回籠率等)、償債能力(資產負債率、
利息保障倍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營運能力(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
率、總資產周轉率、固定資產周轉率等)等。主要參考以下定量指標:
①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在未來一段時間的變化趨勢,例如主營業(yè)務收入增速超越
所在行業(yè)平均增速;
②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在未來一段時間的變化趨勢,例如扣非凈
利潤增速超越所在行業(yè)平均增速;
③公司盈利能力在未來一段時間的變化趨勢,例如盈利能力位于行業(yè)所在排名
前50%,盈利能力定量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ROE),投資資本回報(ROIC)等。
在定量初選的基礎上,定性方面首先考慮公司管理層的誠實與勤勉,是否已經
證明了其領導能力和執(zhí)行能力,公司的企業(yè)文化是否有正確的價值導向;公司的發(fā)
展布局和戰(zhàn)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的競爭優(yōu)勢是否隨著產業(yè)發(fā)展而逐步加強。
基金經理結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實地調研,篩選出行業(yè)增長空間廣闊、業(yè)務
布局合理、基本面健康的優(yōu)秀公司作為本基金的核心投資標的,根據個股的風險收
益比選擇投資的時機。
在構建組合過程中,堅持風格均衡、個股適度、逆向投資和控制回撤。對于行
業(yè)構成和個股風險收益比進行持續(xù)的權衡和優(yōu)化,在確保組合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獲取穩(wěn)健收益。
3、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依照基金投資目標和股票投資策略,基于對基
礎證券投資價值的深入研究和判斷,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精選
出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存托憑證。
4、債券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國家貨幣及財政政策、資本市場資金環(huán)境
等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預測,結合投資時鐘理論并利用公司研究開發(fā)的多因子模型等
數量工具,優(yōu)化基金資產在利率債、信用債以及貨幣市場工具等各類固定收益類金
融工具之間的配置比例。
(2)利率類品種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國債等利率品種的投資,是在對國內外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及政策環(huán)境
等進行分析和預測基礎上,研究利率期限結構變化趨勢和債券市場供求關系變化趨
勢,深入分析利率品種的收益和風險,預測調整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并通過運用
統(tǒng)計和數量分析技術,選擇合適的期限結構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
綜合考慮組合的流動性,決定投資品種。
(3)信用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深入的宏觀研究基礎上,綜合分析各類信用債發(fā)行主體所處行業(yè)環(huán)
境、發(fā)行人所處的市場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結合具體發(fā)行契約,
對債券進行信用評級。在此基礎上,建立信用類債券池,積極發(fā)掘信用利差具有相
對投資機會的個券進行投資。
(4)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風險、分
享股票價格上漲收益的特點。本基金在對可轉換公司債券條款和發(fā)行債券公司基本
面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可轉換債券的債性和股性,利用可轉換公
司債券定價模型進行估值分析,并最終選擇合適的投資品種。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
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
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后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wěn)
定收益。
6、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jiān)會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合理利用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衍生工具,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主要選擇流
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進行交易,以對沖投資組
合的風險、有效管理現金流量或降低建倉或調倉過程中的沖擊成本等。
(1)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投資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本基金
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
系統(tǒng)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將主要采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
的期貨合約。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將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
勢的研究,并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訂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流程,確保
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zhí)行及風險控制各環(huán)節(jié)的獨立運作,并明確相關崗位職
責。
(2)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投資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本基金
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國債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
系統(tǒng)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基金管理人針對國債期貨交易制訂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流程,確保
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zhí)行及風險控制各環(huán)節(jié)的獨立運作,并明確相關崗位職
責。
(3)股票期權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參與股票期權的投資。
本基金將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票期權合約進行
投資。本基金將基于對證券市場的預判,并結合股票期權定價模型,選擇估值合理
的股票期權合約進行投資。
基金管理人將針對股票期權交易制訂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流程,確
保投資、風控等核心崗位人員具備股票期權業(yè)務知識和相應的專業(yè)能力,嚴格防范
股票期權投資的風險。
7、參與融資業(yè)務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參與融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和比例內、
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融資業(yè)務。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
易保證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
的1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
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
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1)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
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依據下列標準建構組合:
1)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
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
等;
2)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5%;
3)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
票總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
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
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
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3)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在首次投資前與基金托管人簽訂風險控制補充協(xié)議,并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
的比例,根據比例進行投資;
(14)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
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
一致;
(18)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1)本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2)本基金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
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
價物;
3)本基金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
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9)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0)本基金參與融資的,每個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持有的融資買入股票與其
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2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9)、(13)、(16)、(17)項另有約定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
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
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
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此期間,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
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
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
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
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
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行為,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按照取消或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1、業(yè)績比較基準
滬深300指數收益率×70%+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30%
2、選擇業(yè)績比較基準的理由
滬深300指數是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開發(fā)的中國A股市場指數,由上海和深
圳證券市場中市值大、流動性好的300只股票組成,綜合反映中國A股市場上市股
票價格的整體表現。
中債綜合指數是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中國全市場債券指
數,是目前市場上專業(yè)、權威和穩(wěn)定的,且能夠較好地反映債券市場整體狀況的債
券指數。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指數編制單位停止編制該指數或更改指數名稱,
或證券市場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或者更科學客觀的業(yè)績比較基準適用于本基金時,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業(yè)績
比較基準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在按照監(jiān)管部門
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風險收益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
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或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或債權人權利,保護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2、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
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
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
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
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九、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鹜?
管人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已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
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取自本基金2025年第3季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財務
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140,841,556.43 91.17
其中:股票 140,841,556.43 91.17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8,202,194.25 5.31
8 其他資產 5,439,169.00 3.52
9 合計 154,482,919.68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927,080.00 0.60
B 采礦業(yè) 872,117.00 0.57
C 制造業(yè) 102,448,357.79 66.48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1,472,744.00 0.96
E 建筑業(yè) 2,754,547.00 1.79
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8,229,674.00 5.34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 -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7,504,179.57 4.87
J 金融業(yè) - -
K 房地產業(yè) 931,266.00 0.60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1,009,052.00 0.65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5,182,247.00 3.36
N 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7,272,692.07 4.72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528,626.00 0.34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1,708,974.00 1.11
S 綜合 - -
合計 140,841,556.43 91.40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300464 星徽股份 157,200 1,216,728.00 0.79
2 301027 華藍集團 57,800 1,037,510.00 0.67
3 603810 豐山集團 59,000 1,019,520.00 0.66
4 000593 德龍匯能 133,600 972,608.00 0.63

5 600802 福建水泥 161,400 957,102.00 0.62
6 002634 棒杰股份 190,600 941,564.00 0.61
7 002968 新大正 79,800 931,266.00 0.60
8 688737 中自科技 40,666 929,624.76 0.60
9 300970 華綠生物 61,600 927,080.00 0.60
10 603045 福達合金 45,600 925,224.00 0.60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投資股指期貨。
(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投資股指期貨。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投資國債期貨。
(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投資國債期貨。
(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投資國債期貨。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中,新大正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因違
反安全生產行為受南岸區(qū)消防救援支隊罰款0.5萬元。
本基金對上述主體發(fā)行的相關證券的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
合同的要求。
除上述主體外,本基金投資的其他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沒有出現被監(jiān)管
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2)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5,276,589.05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162,579.95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5,439,169.00

(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股票。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十、基金凈值表現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1)富榮福耀混合A(基金代碼:012876)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1.12.27-2021.12.31 0.02% 0.01% 0.34% 0.65% -0.32% -0.64%
2022.01.01-2022.12.31 -12.88% 0.78% -15.20% 0.90% 2.32% -0.12%
2023.01.01-2023.12.31 -9.55% 0.73% -7.37% 0.59% -2.18% 0.14%
2024.01.01-2024.12.31 -7.22% 2.06% 12.21% 0.93% -19.43% 1.1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09.30 4.15% 1.32% -1.01% 0.79% 5.16% 0.53%

(2)富榮福耀混合C(基金代碼:012877)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1.12.27-2021.12.31 0.02% 0.01% 0.34% 0.65% -0.32% -0.64%
2022.01.01-2022.12.31 -13.23% 0.78% -15.20% 0.90% 1.97% -0.12%
2023.01.01-2023.12.31 -9.93% 0.73% -7.37% 0.59% -2.56% 0.14%
2024.01.01-2024.12.31 -7.59% 2.06% 12.21% 0.93% -19.80% 1.1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 2.58% 1.32% -1.01% 0.79% 3.59% 0.53%

5.09.30

注: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70%+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
3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
變動的比較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款項及
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
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
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
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
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
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
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存托憑證、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債券和銀行存
款本息、資產支持證券、應收款項、其它投資、股票期權合約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計
準則》、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
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產或
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的重
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或最近
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為
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的限
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為特征
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溢價或折
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
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
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
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使?jié)撛诠乐嫡{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進
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
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
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
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
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
種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
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
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
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
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經與
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關數據作為估值依據;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非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
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
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公允價
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
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
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開發(fā)行股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時公司股東
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fā)行未上
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
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
4、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合約、股票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當
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
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7、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8、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
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
9、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本基金采用擺動
定價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
10、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
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基金托管人承擔復核責任。本基金的基金會計主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
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
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由此
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以及因該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計算順延錯誤
而引起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
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
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經基金托管人
復核,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
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
規(guī)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
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
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證券
經紀機構、或銷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
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
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
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
協(xié)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
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
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
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
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
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
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
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
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
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
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
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
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
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份額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某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
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某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
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
4、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進
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
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經紀機構或登記結算
公司等發(fā)送的數據錯誤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
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
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
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
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
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該類別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
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
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同一投資人持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一種分紅方式,
如投資人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則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將以投資人最
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
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別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
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內的
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約定的范圍內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
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
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
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
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該類別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
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
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期權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
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的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
法如下:
H=E×0.6%÷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授權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第5個工作日自動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
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授權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第5個工作日自動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
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
0.40%。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授權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第5個工作日自動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
機構,由登記機構分別支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規(guī)
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參照
行業(yè)慣例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
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其他費用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或相關公告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
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
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
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
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
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
會計師事務所需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
《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披露的規(guī)
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
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
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
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
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
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
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
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
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痘鸷贤飞Ш?,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
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
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
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
的基金概要信息?;鸷贤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及基金
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前,將
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載在
規(guī)定報刊上,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
同和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
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規(guī)定
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
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
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
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
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鹉甓葓?
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
期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
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
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
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
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
規(guī)定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
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
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
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
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
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
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
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某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在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3、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
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
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
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報告
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
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十一)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十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
指標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
政策和投資目標。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
指標等,并充分揭示國債期貨交易對本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
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有關情況,包
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股票期權
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報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
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鸸芾?
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
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
券明細。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后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
媒介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
賬面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
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
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
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
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
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
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
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
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
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
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
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1、不可抗力;
2、發(fā)生暫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本章節(jié)約定的內容為準。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
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及時聘請側袋機制啟
用日發(fā)表意見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
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
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照啟
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
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應對側袋賬戶份額實行獨立管理,主袋賬
戶沿用原基金代碼,側袋賬戶使用獨立的基金代碼?;鸸芾砣瞬晦k理側袋賬戶份
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
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具體事項屆時
將由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中規(guī)定。
3、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用于主袋賬戶份
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的主袋賬
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及業(yè)績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
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
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服務機構在計算基金業(yè)績相關指標時僅
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在計算基金業(yè)績相關
指標時按投資損失處理?;鸸芾砣恕⒒鸱諜C構在展示基金業(yè)績時,應當就前
述情況進行充分的解釋說明,避免引起投資者誤解。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與會計核算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
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側袋機制實
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對側袋賬戶單獨設置賬套,實行獨立核算。如果本基金同時
存在多個側袋賬戶,不同側袋賬戶應分開進行核算。側袋賬戶的會計核算應符合《企
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主袋賬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
作為基數計提;主袋賬戶的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仍按主袋賬戶C類基金份額的
基金資產凈值作為基數計提。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
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其他費用詳見相關公告的規(guī)定。因啟用側袋機制產生的咨詢、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
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及時
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當
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賬戶資產無法
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及
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側袋賬戶資產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應注銷側袋賬戶。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
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披
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袋機
制期間,本基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側袋賬戶
相關信息,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側袋賬戶
相關信息在定期報告中單獨進行披露。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
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年度報告披露,執(zhí)行適當程序并
發(fā)表審計意見。
八、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
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法律法
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針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
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
要包括:
(1)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yè)政策、地
區(qū)發(fā)展政策等)發(fā)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
呈周期性變化。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4)通貨膨脹風險。如果發(fā)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于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
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5)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
投資收益的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利率風險)互為消長。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信用證券發(fā)行主體信用狀況惡化,導
致信用評級下降甚至到期不能履行合約進行兌付的風險,另外,信用風險也包括
證券交易對手因違約而產生的證券交割風險。
3、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因證券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變現
的風險。流動性風險還包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致使沒有足夠的現金應付贖回支
付所引致的風險。
(1)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
規(guī)范型交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
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同時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
的原則在行業(yè)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
金的流動性風險適中。
(2)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
巨額贖回份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
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
金管理人有權對其采取延期辦理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措施。
(3)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
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
合同的規(guī)定,謹慎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
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于各類流動性
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
地對風險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使用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并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
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
能受到相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
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4)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
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
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按規(guī)定開放贖回,因此啟
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擁有主袋賬戶份
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
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
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以
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不反映側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本基金
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
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對于
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
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
失誤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
錯誤、IT系統(tǒng)故障等風險。
5、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基
金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判斷不準確、獲取的信息不
充分、投資操作出現失誤等,都會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
6、合規(guī)風險
合規(guī)風險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違反
《基金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風險。
二、投資于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存在大類資產配置風險,有可能因為受
到經濟周期、市場環(huán)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比
例偏離最優(yōu)化水平,給基金投資組合的績效帶來風險。同時,本基金在股票投資
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為基礎,精選成長與價值特性突
出的上市公司股票,這種對股票的評估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將在個股投資決策中
給基金帶來一定的不確定性,因而存在個股選擇風險。
2、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金融衍生品投資風險
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其
評價主要源自于對掛鉤資產的價格與價格波動的預期。投資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場
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
桿效應,價格波動比標的工具更為劇烈,有時候比投資標的資產要承擔更高的風
險。并且由于衍生品定價相當復雜,不適當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資產面臨損失風
險。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
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權益遭受較大損失。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足保
證金,按規(guī)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ABS)或資產支持票據(ABN)是
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來自于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
流或剩余權益。與股票和一般債券不同,資產支持證券不是對某一經營實體的利
益要求權,而是對基礎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和剩余權益的要求權,是一種以資
產信用為支持的證券,所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交易結構風險、各種原因導致的基
礎資產池現金流與對應證券現金流不匹配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交易不活躍導致
的流動性風險等。
4、股票期權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股票期權,投資股票期權主要存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
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風險,極端情況下會給投資組合帶來較大損
失。
5、存托憑證投資風險
基金資產可投資于存托憑證,會面臨與創(chuàng)新企業(yè)、境外發(fā)行人、中國存托憑
證發(fā)行機制以及交易機制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創(chuàng)新企業(yè)業(yè)務持
續(xù)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經營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fā)行人的股東在
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協(xié)議自動約束存托憑
證持有人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
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受
境外市場影響交易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已
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
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等本基金可投資存托
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存托憑證的境
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三、其他風險
1、技術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tǒng)的故障或
者差錯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
能來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等。
2、法律風險
由于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場行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執(zhí)行,導
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3、其他風險
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
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行業(yè)競爭、代理商違約、托管行違約等
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受損。
4、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風險
因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等情況,可能發(fā)生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
管理資格或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情況。在基金管理人職
責終止情況下,投資者面臨基金管理人變更或基金合同終止的風險?;鸸芾砣?
職責終止,涉及基金管理人、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之間責任劃分的,
相關基金管理人對各自履職行為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
效,并自決議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
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
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
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
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可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
并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
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
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
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
并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或轉換申
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
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經紀商或其他為
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
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
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
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及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
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
關資料,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
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
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
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
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
準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
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托管賬戶、證券賬戶及其他投資所需
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確?;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
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托管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
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
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及其他
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依
法向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及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
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
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低于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協(xié)議》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
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
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照法律及基金合同的約定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
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
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和登記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yè)
務規(guī)則;
(10)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監(jiān)管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時的更新和
補充,并保證其真實性;
(1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立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當出現
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
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改,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
低贖回費率、調低銷售服務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5)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或者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等,或對基
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進行調整;
(6)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登記機構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
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的規(guī)則;
(7)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且在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
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8)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
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
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
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
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依據有關規(guī)定
進行公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
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
機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
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
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
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
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
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
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
形式或會議通知載明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系統(tǒng)。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或會議通知載明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
續(xù)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
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
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
具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書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行使表決權,具體方
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4、在會議召開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
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
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
和公布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
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
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
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
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
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
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監(jiān)督員及公證機關均認為有充分的
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
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
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異
議,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
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
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若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
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
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
的,應分別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
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
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
容為準,本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本部分的相關規(guī)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
決條件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
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
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
效,并自決議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
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
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可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一、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簡稱“管理人”)
名稱: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橫瀝鎮(zhèn)匯通二街2號3110房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八卦四路52號安吉爾大廈24層
法定代表人:王亦偉
成立時間:2016年1月25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jiān)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5】3118號
經營范圍:基金銷售;基金募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yè)務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
的其他業(yè)務;資產管理(不含許可審批項目)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存續(xù)期間:永續(xù)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朱健
成立時間:1999年8月18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jiān)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jiān)機構字[1999]77號
組織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冊資本:人民幣17,629,708,696元整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511號
聯系人:叢艷
通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qū)新閘路669號博華廣場19樓
聯系電話:021-38677336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
對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
股票(含主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
(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
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券、可
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
業(yè)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xié)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參與融資業(yè)務。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每個交
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以后,
基金保留的現金或投資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
資產凈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
款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guī)
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融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
(1)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遵循以
下投資限制:
1)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
易保證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
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
的1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
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
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
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1)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依據下列標準建構組合:
①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
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
回購)等;
②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
產凈值的15%;
③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
票總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
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
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
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⑤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
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3)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在首次投資前與基金托管人簽訂風險控制補充協(xié)議,并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
券的比例,根據比例進行投資;
14)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
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
持一致;
18)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①本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
②本基金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
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
等價物;
③本基金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
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9)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0)本基金參與融資的,每個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持有的融資買入股票與其
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2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9)、13)、16)、17)項另有約定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
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
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
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此期間,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
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基金托管人依照上述規(guī)定對本基金的投資組合限制及調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對
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鹭敭a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行為,如適用于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按照取消或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約定,對基金
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
銀行間市場交易時面臨的交易對手資信風險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
標準的、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的名單,并約定各交
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蟆?】個工作日內電話
或回函確認收到該名單?;鸸芾砣藨獓栏癜凑战灰讓κ置麊蔚姆秶阢y行間債
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鹜泄苋吮O(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
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和交易結算方式進行交易。
基金管理人應定期【(每半年)】和不定期對銀行間市場現券及回購交易對手
的名單進行更新。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電話或書面回函確
認,新名單自基金托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
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
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應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
易,并有責任控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由于交易對手資信風險引起的損失,基
金管理人應當負責向相關責任人追償?;鹜泄苋瞬怀袚纱嗽斐傻娜魏畏韶?
任及損失。
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
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但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
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對
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
的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應嚴格按照名單范圍選擇投資對象,基金托管人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
前提供的對手名單進行投資。基金管理人超越名單范圍進行投資的,基金托管人
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但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基
金銀行存款業(yè)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就本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另
行簽訂書面協(xié)議,明確雙方在相關協(xié)議簽署、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
執(zhí)行、資金劃撥、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傳遞、
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以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
核相關協(xié)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
法》、《運作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
結算等的各項規(guī)定。
(5)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
的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
管理人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損失由其承擔。
6、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
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明確基金
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
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
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等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須為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
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
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
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本基金不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限于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
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登記和存管,
并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應保證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負責
相關工作的落實和協(xié)調,并確保基金托管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
生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問題,造成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資產的責
任與損失,及因流通受限證券存管直接影響本基金安全的責任及損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
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不得預付任何形式的保證金。
(2)基金管理人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應制訂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并經其
董事會批準。風險處置預案應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需要解決的基金
投資比例限制失調、基金流動性困難以及相關損失的應對解決措施,以及有關異
常情況的處置?;鸸芾砣藨谑状瓮顿Y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董事
會批準的有關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基金投資
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還應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相關流動性風險
處置預案。
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負責,確保對相關風險
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效解決基金運作的流動性問題。如因基
金巨額贖回或市場發(fā)生劇烈變動等原因而導致基金現金周轉困難時,基金管理人
應保證提供足額現金確?;鸬闹Ц督Y算,并承擔所有損失。對本基金因投資流
通受限證券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
因導致本基金出現損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基金管理人應賠償
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損失。
(3)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投資前三個工作日
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關書面資料,并保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
確、完整。有關資料如有調整,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調整后的資料。上述書面
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發(fā)行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準文件。
2)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有關發(fā)行數量、發(fā)行價格、鎖定期等發(fā)行資料。
3)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人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證券登記及服務協(xié)議。
4)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賬面價值。
(4)基金管理人應在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后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
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
以及總成本和賬面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關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比例如違反有關限制規(guī)定,在合理期限內未能
進行及時調整,基金管理人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guī)定有權對基金管理人進行以下事項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時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情況。
2)在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管理工作方面有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
的建立與完善情況。
3)有關比例限制的執(zhí)行情況。
4)信息披露情況。
(6)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有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7、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對
基金管理人產品禁投池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基金禁投池清單。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電話或回函確認收到該名單。基金管理人
應定期和不定期對基金禁投池清單進行更新?;鹜泄苋嗽谑盏角鍐魏?個工作
日內電話或書面回函確認,新清單自基金托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清單生效前基
金托管人仍按原禁投池清單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超越名單范圍進行投資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
但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
支及收入確認、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
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三)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在規(guī)定時間
內答復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
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
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
核查?;鸸芾砣耸盏綍嫱ㄖ髴谙乱还ぷ魅涨凹皶r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
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
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
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
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藷o正當理
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
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
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
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
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
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對基金贖回的影
響、信息披露、費用列支等)、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等對投資
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對
側袋機制啟用、特定資產處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復核和監(jiān)督。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
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立基金財產的銀行存款賬戶、證券賬戶、債券托管賬
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是否及時、準確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
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否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
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定期【(每半年)】和不定期地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
核查?;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
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未對基金資產實行分賬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資產、
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
金法》、《基金合同》、本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
管人在限期內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管理
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限期
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
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
監(jiān)會。對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托
管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內糾正。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
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
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運
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資產。
2、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經紀機構的固有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立基金財產的銀行存款賬戶、證券賬戶、債券托
管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業(yè)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和獨立。
5、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
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
資產沒有到達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
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
損失?;鹜泄苋藢Υ瞬怀袚魏呜熑巍?
6、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
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資產的驗證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或托
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開設的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
理人開立并管理。
基金募集期滿之日起10日內,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
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請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
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有效。
驗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到的全部資金存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基金
銀行存款賬戶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三)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商業(yè)銀行開立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并根
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息。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制作、保管和使
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
收益,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進行。
3、本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存款賬戶;亦
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銀行存款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申請開通本基金銀行賬戶的企業(yè)網上銀行業(yè)務進行
資金支付,并使用企業(yè)網上銀行(簡稱“網銀”)辦理托管資產的資金結算匯劃
業(yè)務。
5、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以及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
其他規(guī)定。
(四)基金的證券交收賬戶和資金交收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管理人不得對基金證券交收賬戶、資金交收賬戶進行證券的超賣或超買。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募集資金經驗資后,基金托管人負責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及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并由基金
托管人負責基金的債券及資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續(xù)辦理完畢后,由基金托管人向
人民銀行進行報備。基金管理人負責申請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市場進行
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設同業(yè)拆借市場交易賬戶。
2、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對外簽訂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交易主協(xié)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xié)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
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由基金管理人協(xié)助基金托
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有關賬戶。該賬戶
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或其他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
協(xié)議一致的第三方機構的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
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基金托管人對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本基
金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保管。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相關業(yè)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
金管理人在代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盡可能保證持有二份以上的
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
合同簽署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專人送達、掛號郵寄等安全方式將合同原件送達
基金托管人處。合同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與原件核
對一致后加蓋授權業(yè)務章的合同掃描件或傳真件,未經雙方協(xié)商或未在合同約定
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因基金管理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及時向基金托管人送達重大合同原件或掃描
件或傳真件導致的法律責任,基金托管人不予承擔。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與復核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基金管理人應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
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證
券投資基金估值業(yè)務的指導意見》、《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yè)務指引》及其他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
責計算,基金托管人復核。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
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
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基金管理人可以設
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基金
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的
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
外公布。
本基金按以下方法估值: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
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
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
品種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
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
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
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
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
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
價值。經與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關數據
作為估值依據;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非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
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
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
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其公允價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
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開發(fā)行股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時公司股
東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fā)行
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
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第
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
4、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合約、股票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
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
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7、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8、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
9、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本基金采用擺
動定價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浴?
10、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基金托管人承擔復核責任。本基金的基金會計主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
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
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以及因該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計算順
延錯誤而引起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二)估值錯誤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
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證
券經紀機構、或銷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
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
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xié)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
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份額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
由基金份額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某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某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三)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担?
4、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四)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五)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同一記
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雙
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jiān)督,以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
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六)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核對
雙方應每個交易日核對賬目,如發(fā)現雙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糾正,確保核對一致。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
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
冊為準。
(七)基金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
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定期報告文件應按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公
告。季度報表的編制,應于每季度終了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
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說明書。中期報告在基金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后的兩個月內公告;年度報告在
會計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以約定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在季度報表完成當日,以約定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诟?
招募說明書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15日內
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報告完成當日,
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20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
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如果基金
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
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證監(jiān)會備
案。
基金托管人在對財務報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可
以出具復核確認書(蓋章)、進行電子確認或以其他雙方約定的方式確認,以備
有權機構對相關文件審核檢查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基金登記機構登記和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
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
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名冊、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機構負責
編制和保管,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
(一)基金管理人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及《基金合同》終止日后10個工
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二)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后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三)基金管理人于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四)除上述約定時間外,如果確因業(yè)務需要,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商
議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并定期刻成光盤備
份,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
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
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相關各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xié)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
過友好協(xié)商或者調解解決。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者協(xié)商、
調解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金融仲裁院,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
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相關各方當事
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相關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xié)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xié)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
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八、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
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基金法》、《銷售辦法》、《運作辦法》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終
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
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
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可相應順延。
6、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7、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8、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9、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服務,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有權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電話人工咨詢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轉人工坐席,進行基金業(yè)務的相關
咨詢,人工坐席服務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法定節(jié)假日及因此導致的證券交易所休市日除外)。針對非人工服務時間內的
電話留言,基金管理人將設有專員進行及時回復。
(二)自助查詢服務
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呼叫中心自動語音系統(tǒng)、基金管理人網上賬戶查詢
系統(tǒng)進行賬戶余額、交易情況、基金凈值等信息查詢。
(三)郵件咨詢服務
投資者可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疑問,針對投資者的問題,
基金管理人將設有專員進行及時回復。
(四)免費信息訂閱服務
為了給投資者帶來良好的服務體驗,基金管理人除了交易確認短信外,提供
免費信息訂閱服務。投資人可以通過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提交信息定制申請,
在申請獲基金管理人確認后,基金管理人將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為客
戶發(fā)送所定制的信息??啥ㄖ频男畔ǎ涸露入娮訉~單、持有基金周末凈值
等信息?;鸸芾砣藢⒏鶕I(yè)務發(fā)展需要和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發(fā)送的定制信息
內容。
(五)客戶投訴受理服務
投資人可以通過客服熱線、書信、電子郵件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
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基金管理人承諾在20個工作日之內對基金投資人的
投訴做出回復。
(六)基金管理人聯系方式
基金管理人網址:www.furamc.com.cn
電子信箱:service@furamc.com.cn
客服熱線:4006855600
客戶服務部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八卦四路52號安吉爾大廈24層,富榮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門(收)
郵編:518038
(七)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通過上述聯
系方式聯系基金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
書。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序號 公告事項 披露日期
1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4年10月25日
2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4年11月7日
3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及產品資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1月22日
4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廣發(fā)期貨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開通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和基金轉換業(yè)務并參加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申購費率優(yōu)惠活動的公告 2024年12月2日
5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業(yè)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4年12月3日
6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業(yè)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4年12月3日
7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4年第4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1月22日
8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3月31日
9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基金托管人法定名稱變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年4月4日
10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業(yè)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2025年4月4日
11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銷售機構、開通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基金轉換業(yè)務并參加銷售機構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申購費率優(yōu)惠活動的公告 2025年4月10日
12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5年第1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4月22日
13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防范不法分子假冒本公司名義從事詐騙活動的公告 2025年5月6日
14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麥高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銷售機構、開通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和基金轉換業(yè)務并參加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申購費率優(yōu)惠活動的公告 2025年5月15日
15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開通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和基金轉換業(yè)務并參加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申購費率優(yōu)惠活動的公告 2025年5月23日
16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終止民商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銷售業(yè)務的公告 2025年6月10日
17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持續(xù)完善身份信息資料的公告 2025年6月24日
18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5年第2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7月21日

19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5年8月7日
20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及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8月11日
21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5年8月12日
22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新增銷售機構并參加銷售機構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申購費率優(yōu)惠活動的公告 2025年8月12日
23 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及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8月14日
24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5年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5年8月30日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復制;投資人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制件或復印件。
對投資人按此種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
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投資人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furamc.com.cn)查閱和下載
招募說明書。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
以下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在辦公時間可供免費查閱。
(一)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文件
(二)《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四)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五)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六)關于申請募集注冊富榮福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意見書
(七)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閱方式:投資者可在營業(yè)時間免費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復印件。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